【聯合晚報╱記者王彩鸝/台北
外遇報導】 2010.09.13 03:39 pm
校園有狼師,不能再「師師相護」!教育部決定,這學期
護貝機開始,校園如果發生性侵害事件,學校校長、主任或老師知情
護貝膠膜不報,一律要記大過處分。
近年部分校園傳出狼師事件,卻曾發生校長、主任等學校主管,未向上通報,甚至「師師相護」,爆發
頂樓加蓋 民怨。因此教育部最近修改公立高中以下(含公立之高中職 、國中、國小)校長及教師成績考核辦法,增訂一條讓狼師無所遁形的條款,明訂「執行職務知有校園性侵害
卡陰處理事件,未依規定通報,記大過」。
這項增修條文已經由教育部務會議
徵信 通過,呈報行政院後,於9月6日公告實施。
教育部人事處
問事宮廟表示,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教育人員於執行職務時,知悉兒童及少年有疑似性侵害情事時,「有通報的法定義務」,因此修定校長及教師成績考核辦法,針對未通報的教育人員,一律記大過處分。
人事處
徵信社 表示,相關修法是為了落實性侵害事件通報系統,加強對受害學生的保護。校園若發生性侵事件,導師可能第一個得知,必須立即通報學務及輔導人員,並讓
徵信公司校長知道,同時向教育主管機構通報,如果導師、主任或校長沒有馬上通報,一律記大過處分。